Searching C 台灣設計館以客為本,接受收到貨當日起算七天內,貨品於收貨當下已損壞為由的商品退貨申請。
客戶可以聯繫我們了解詳細安排,流程大致如下:
- 保留所有包裝物料,包括原裝包裝物、訂單單據及其他配件及贈品等。
- 請至原訂單後台留言系統聯絡客戶服務部,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,並在郵件內註明有關訂單編號、退回商品名稱、所屬設計品牌和退貨原因詳情,我們會立即聯繫有關設計品牌。
- 確認貨品狀態符合要求後,我們會盡快通知客戶換貨申請情況。
-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注意!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、而且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、自行拆解檢查商品、或損毀原廠外盒。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若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
- 請注意!當您提出退貨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註1:已開封使用或因個人原因而造成任何損壞的商品均不能退換。